
我一向很愛小孩書(兒童文學),昨天又發現一本好書。
100件洋裝以下是出版商的介紹文字《一百件洋裝》的故事源自作者艾蓮諾.艾斯提斯的童年記憶:一位貧苦的單親女孩每天都穿著同一件洋裝來上學,但她卻堅稱自己有一百件洋裝,再加上她有個奇怪的波蘭名字,使得她成為同學們嘲弄的對象。年幼的作者雖然知道這種嘲弄並不應該,卻沒有勇氣挺身直言,直到那位女孩不再來學校上學了,作者才發覺自己再也沒有向她道歉的機會。
在懊悔和罪惡感的糾纏下,作者決定將這段往事訴諸文字。她運用細膩的筆調,探討女孩們在校園中的人際關係,將一百件洋裝背後的意義,極富情感地表達出來。書中的女孩最後選擇原諒那些曾經惡意捉弄她的同學,而且她也證明了她確實擁有一百件洋裝,那是一百張她自己畫的美麗衣裳。在作者的巧妙安排下,這部小說歷經了半個世紀,依然有著感動人心的力量。
站在金石堂看完,眼淚流了滿臉。每個人小時候都會有這樣的經驗吧?被欺負和欺負人。被欺負的經驗當然有很多,大部分都忘記了。只有一個欺負人的經驗直到現在想到都深深的抱歉與懊悔!
只記得是唸中班時,班上有一個男生同學,動作比較慢一些,平常就常常有別的男生故意找他麻煩。那天是星期六,學校固定的畫畫日,我們會分組,同組的小朋友會把小桌子併成一個大桌子,老師發給小朋友一人一盒蠟筆,大家一起畫。這次我跟這個小男生一組,不知道為什麼,他的蠟筆整盒打翻在地上,本來撿起來就好,同組的另外一個男生卻忽然伸腳把掉在地上的蠟筆踩得稀爛,接下來小朋友們全都像瘋了一樣的拼命踩著地上的蠟筆!那個小男生無助的喊著要大家不要踩,我看著他,心裏很想叫大家不要踩了!但是我跟《一百件洋裝》的作者小時候一樣,選擇了不出聲,更過份的是最後我也伸腳踩了一下地上的蠟筆。之後老師很生氣的處罰了我們,叫我們把地上的蠟筆痕跡清理乾淨。我永遠都記得地上那一片蠟筆的五顏六色,和那個被欺負的小朋友眼裏的神情。這件事在我心裏時常被想起,很遺憾的我再也沒有機會跟那個男生道歉!
故事裏的汪妲是個了不起的孩子,雖然天天活在被同學排擠嘲笑的痛苦裏,她仍然不忘欣賞嘲笑她的人們並且真心的原諒。透過汪妲,彷佛我也被當年的小男生原諒了!希望世界上欺負人和被欺負的孩子都少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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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香港行的照片、食記、 遊記全都荒廢中。
為了讓偶爾上門的客人不要覺得主人從來不見客,
加了一個喃喃自語的邊欄。
很多話想說,就是沒時間。那就偶爾巴布一下吧!
照片是香港行唯一一頓「非中菜」,
逛海港城隨意走進的一家義大利餐廳,意外的驚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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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說,這是我生活中最重要的一件事應該也不為過。
我第一個跟閱讀跟有關的記憶片段是冬天有陽光的早上,我跟外婆坐在長沙發上,一人一張
中央日報,她看她的副刋,我看我的兒童版。「中央日報」,這四個字可能也是我最早認識的字。三歲時因為常常生病,名義上是幼稚園小班生,但多半時間是在家生病養病。那時候中央日報每星期一的兒童版正在連載「羅蜜歐與茱麗葉」的連環圖畫(現在好像都沒聽到這名詞兒了),我就這樣看圖配字的看著每星期一次的連載,不認識的字就問陪在旁邊的外婆。字認得多了,旁邊的文章,故事理所當然的看起來。如此,每星期一次的兒童版已經不能滿足我,開始向副刋進攻。武俠小說,長篇連載全都細細讀過。最後連「訃聞」都要仔細研究,看不懂的詞還去問我媽,弄得她快受不了我,規定報紙不可以看太久,X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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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來週末打算出門看電影上館子逛書店。颱風一來,什麼都不用計劃了!
星期六風大雨大,待在家最安全。星期天風雨停了,但是外頭陰沈沈,我這隻向陽性動物依然懶得出門。色戒又沒看成。看不成色戒,就來
K一齣日劇吧!
瑩之光
綾瀨遙飾演一位在公司光鮮亮麗,回到家卻邋裡邋遢一屋子垃圾,頭上夾著大夾子頂著沖天炮髮型,身上穿著破洞的運動衣褲,大口喝啤酒,睡覺隨手蓋上報紙的「魚乾女」
雨宮瑩。
陰錯陽差跟上司(藤木直人飾演)高野誠一部長在這個夏天開始同居生活。片子主要在描述小瑩意外被公司帥哥手嶋誠親吻,而展開一段努力追求愛的過程。最後算是皆大歡喜的結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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聽演唱會,聽起來是年輕人的活動,我卻在近中年(可怕,沒想到有一天這字眼會用在自己身上)才開始做這件事。原因大概跟老了也不脫關係…. 不知道從什麼開始不再特別注意流行樂的動態,新的歌手不認識,KTV好多年沒踏進去過,新歌更是不會唱,就只是特別懷念「小時候」聽的歌。
我的演唱會初體驗是2005年在國父紀念館舉行的「民歌30演唱會」,跟妹妹一起去的。慶幸有個跟我年紀差不多的妹妹,我們有很多共同的回憶,歌就是其中一樣。聽演唱會,一定要身邊的人跟你有共鳴。我聽演唱會的固定夥伴就是妹妹。那回的演唱會經驗太美好,之後每有類似演唱會都會讓我蠢蠢欲動,可是不是知道得太晚來不及買票就是時間無法配合。
今年在錯過七月的民歌演唱會後,九月的「2007經典金曲—好聽音樂會」,有齊豫耶!還有那首「夢田」!一定不能再錯過。早早買好票,期待。但是妹妹早就預告這天她可能不能跟我去,因為她這天工作上正好有大事要加班。她不去,我就覺得演唱會的好聽度要打個大折,一直賴皮兼恐嚇的要她一定要抽出晚上的時間跟我一起去享受,她也屈服於我的威脅,答應了!
盼啊盼,九月十五終於到了,但是妹妹工作的狀況一直讓我很不安,很怕她去不成。老媽很有義氣的說要陪我去,可是,我,還是覺得妹妹才是佳人選。老公也有問要不要他去,他聽的歌跟我完全不同,他去實在是很無聊。只有希望老天幫忙,妹妹的工作可以順利完成。星期六下午,我跟妹妹各自在辦公室加班,本來她說可能來得及。我滿懷盼望,但是似乎希望越來越渺茫了,我們從一起吃大餐,退到一起吃美食街(以節省時間),再到各自解決晚餐。結果五點鐘,妹妹很抱歉的傳來MSN要我找老公去吧…. 哇哇哇!好難過,但是也沒辦法,只好電召老公緊急出門。感謝老公及時趕到,不然還真是浪費票啊!坐定之後,看看「四週鄰居」,我跟老公還算年輕的呢!哈!這回演唱會不知怎的,我都沒有看到節目單出售,不能留下紀念。聽歌時也一直在心裏努力記曲目,好回家跟妹妹分享。
第一位出場的是熱力四射的娃娃,她當年可是紅的不得了,「就在今夜」應該沒人不會唱吧!記得唸國一時,班上有位同學那時候在我們其他人都是呆呆西瓜皮時,她就很"時髦",裙子永遠短短的,頭髮絕不會像我們一樣一臉呆樣。有一回班上同樂會,她就是表演這首歌,熱舞讓我到現在都印象深刻。娃娃著黑色褲裝,看起來頗清瘦,這歌一起我就有種腳癢想站起來亂跳的感覺,娃娃也要大家一起打拍子一起唱,我瞄了老公一眼,只見他一臉不知所措樣,哎,妹妹,你都不來!!其實娃娃並不是當年我很喜歡的歌手,雖然她的歌我也都會唱,但是回憶會讓很多東西都變得更加美好。「飄洋過來看你」、「大雨」到「為何夢見他」,我的眼眶竟然慢慢濕了….娃娃最後是以「愛的真諦」做結,應該符合她現在的宗教信仰和心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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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回去新加坡,最開心的事是 - 買回了童年記憶「好立克」。
在新加坡的某天晚上打電話回家,媽媽提起要我找找有沒有好立克。很巧的,第二天早上在training center的food court吃早餐時,menu上飲料有一樣就是Horlicks!YA,這下我確定新加坡一定有好立克!當天就去飯店附近的market place尋找,哈!還真被我找到了呢!
圖片說明:拍照時,小乖湊上來說,她在鏡頭裏沒關係吧?哈,那就請她充當展示模特兒好囉 :)
多年後再見好立克,它有了些改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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給妹妹一個小叮噹磁鐵...
她跟小乖一個說:
「你給我哥倫比亞(Columbia)?」
一個說:「什麼是「埔寒」」..
其實我給她們的是
柬埔寨 (Combodia)
然後我在寫這篇的時候,
小乖在旁邊邊看邊唸
「給妹妹一個「碰」鐵」
XD 哇哈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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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理檔案時發現一張照片,是小乖去年夏天在幼稚園寫的小日記。
一開始想不起來當初為什麼要特地把那天的日記拍照,
接著看到旁邊的日期,5月32日 :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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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幾天老公拿了一張剪報給我,是公公剪的。
剪報是一篇氣喘的食補,我心裏很感動,
公公把我氣喘的事記在心上。
今天回家跟媽媽說,公公好好喔!
記得我氣喘還剪了一個食補給我...
媽媽一聽就說她也剪了,把報紙拿給我。
結果果然是同一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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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紀大的徵兆,就是越來越懷念從前。什麼東西只要跟從前沾上邊就特別好。 前幾星期有一個星期天早上,在陽光充滿的房間醒來,矇矓中記起小時候的星期天,早上總會被爸爸的音響聲吵醒,起床以後吃燒餅油條,午餐晚餐一定是跟上學日不同的東西。那時候我們家裏四個人都在一起。現在,爸爸在天上,三個女生住三個地方,雖然也是幾乎天天見,但是就是不一樣。也許這就是為什麼我聽到很多以前的歌都有想哭的感覺吧! 知道有民歌30這場演唱會的時候,兩場票已經全部賣完,心裏覺得很遺憾,後來在報上看到加演場,總算成功買到票,之後就一直處於興奮狀態,直到七月二號。星期六早上,一向在假日不睡到中午不甘心的我,竟然10點就自動起床,對我來說算是很早起床的假日。 雖然早起,東摸西摸也是搞到快12點。上課的老公剛好打電話回來說他要回家了,乾脆等他回來,坐他的車去媽媽家跟妹妹會合,本來我們打算坐捷運,結果慢吞吞的兩個人搞到一點多才出門。老公乾脆把我們送到國父紀念館,好險好險,不然就要遲到了!到了國父紀念館,門口已經出現往表演場所移動的人潮,我跟妹妹匆忙買了節目單(100元),本來我想先去洗手間,到處排長龍,只好放棄,結果一進場就聽到廣播說今天的演唱會中場不休息 -_- 坐定一會兒,舞場兩側的大電視就開始放VCR了,VCR是楊弦唱的歲月,畫面是民歌發展史的照片記錄。有以前唱片的封面,加上今年民歌30系列活動的剪輯,歌手久別重逢相擁,練唱的畫面,嗯,看了一會,我又想哭了,天啊,我怎麼那麼愛哭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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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星期公司的email database出問題,週五下班後與香港同事及微軟的工程師來個三方通話。這位工程師based倫敦,名叫 Arjen,荷蘭人。香港同事介紹我們互相認識後,大家就在電話及電腦上chat起來。Arjen在電腦上跟我說"ni hao",我也微笑回他"ni hao",接下來Arjen告訴我,他有一位台灣老婆,而且他們之前住在Hsinten,哇!不會吧!我馬上回他,我也是耶!再往下聊,發現原來在台灣我們算是住得很近的鄰居,這真是太好玩了!!想想世界上這麼多人,我竟然會遇到一個住英國的荷蘭人,他曾經是我的鄰居。Arjen跟我都覺得在對方的公司工作一定很有趣,我們約好明年二月他們全家回台灣時要碰面。因為這個有趣的插曲,雖然那天加班到晚上11點多才離開公司,心情可是好的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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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個故事跟我很熟的人都知道,還流傳甚廣,因為聽到的人都忍不住告訴其他人這椿烏龍!
話說多年前的夏天,當時正準備換工作。那天是星期天,同事們約好晚上聚餐歡送我。新工作新氣象,我決定換個髮型。從進大學開始就一直是長髮,這回要把頭髮剪短,告訴設計師要剪短以後,便埋首小說。等到頭髮燙好剪完吹好,抬頭看看鏡子中的那個頭,實在蠻不習慣的,又怪又老!完了!這個頭好醜喔,真後悔,早知道不要剪了!就這樣一面想一面走出剪頭髮的地方。
這時候我在明曜百貨樓下,聚餐的地方在忠孝東路SOGO附近。走到敦化南路,忠孝東路口,覺得陽光真刺眼,趕快掏出太陽眼鏡戴起來,一面走過馬路,一面心想,奇怪!怎麼戴了眼鏡,還是覺得
有點亮又不會太亮啊!不管他!繼續走我的路。這時候一邊走一邊感到週圍的路人看到我,臉上都露出詭異的表情,哎,真沮喪!我的頭真得好醜喔!大家看了都覺得怪!反正我對新髮型是不滿意到極點,滿腦子都在想那顆怪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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